停车费按次收费是否合理

日期:2017-12-18 19:29

       家住市区南湖明珠小区的何小姐一下班就匆忙开车往家里赶,目的只有一个:占个车位。从6月1日起,小区取消了停车月卡,改为临时停车,车位“僧多粥少”的情况下,“先到先得”的规则让不少小区业主每天下午一下班都跟何小姐一样往家赶。业主们质疑的是,物业此举不仅是做 “甩手掌柜”,更是为了多收费。

  何小姐说,小区车位本来就严重不足,物业此举首先就是非常不负责任的“甩手掌柜”做法,让业主自己去争有限的车位,而不是想办法去增加车位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。“我怀疑开发商是为了逼业主购买车位。”按照之前物业通知的按次收费,一天假如进出小区多次的话,每次都要收5元,“一天4次的话就要20元,一个月就600元,停车费翻倍了。”物业管理公司此举是否合理?

  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胡海良律师认为,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章之相关规定,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消费愿望、兴趣、爱好和需要,自主地、充分地选择商品或者服务。物业公司取消停车月卡的做法,实际上是变相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。停办月卡的做法是不适合的,缴费方式应该由停放者来选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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